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第三章 专项社会救助/第四节 就业救助第三十八条有效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吸纳就业等方式,给予就业救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