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确定本行政区域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