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第二章 基本生活救助/第一节 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七条有效具备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