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提升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值预报等技术,分区制作动态实时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