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第六章 安全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保险机构可以依法开发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推广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产品,与整机制造企业、运营企业合作开发适应低空飞行特点的商业保险产品。低空经济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可以联合设立低空安全保障基金。因低空飞行遭受人身、财产损失不能得到及时赔付的,可以由低空安全保障基金先予支付。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2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