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第四条有效专题询问的议题应当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由主任会议结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题或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