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十一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纳入村庄规划。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内容包括: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重点、保护利用措施、人居环境改善措施、文化传承发展引导、关联产业发展引导等。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