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弘扬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将淮海战役红色文化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内容。学校应当将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传承纳入教学活动,设计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观淮海战役旧址、遗址、代表性建筑、纪念设施或者场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