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开发区内的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开展研发创新。工业用地使用权人经批准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土地进行重大产业项目再开发,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