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开发区与行政区的关系,通过编制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事项清单等方式,推动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推进开发区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职能。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