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应当提供报请批准该法规有关书面报告、并附法规文本、法规说明、审议结果的报告、修改情况的报告、有关立法依据及有关参考资料。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6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