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一节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列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