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通行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电动车应当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