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章 城乡融合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支持开展网络远程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