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第十七条有效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单位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括法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宗旨和目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对策等内容;个人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提供法规名称和主要理由。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