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确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