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承担照料责任。

支持养老服务组织和其他专业机构为失能或者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顾者提供下列支持服务:

(一)失能或者部分失能老年人临时或者短期的托养照顾;

(二)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

(三)心理咨询和健康管理;

(四)其他有助于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的服务。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