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庄建设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各地应当加强对村庄建设的规划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分类提升村庄风貌。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对建筑风貌和外立面的建筑风格实施统一改造。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