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庄建设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对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应当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周边新建建筑应当与原有建筑风格相协调。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