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和促进城市更新活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韧性、智慧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