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产业引导扶持政策,调整优化历史文化街区、名镇等历史文化遗产集中区域的业态布局,鼓励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扶持和培育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引入文化艺术机构、大师和名人工作室,植入创新服务机构、共享办公空间等,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与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