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本省推进长三角等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信息共享、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鼓励开展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对话合作,依法推动相关知识、信息、科技交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