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省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