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系统保护第九条有效本省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2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