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省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布局、建设内容、计划安排等,推动形成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客观、准确、全面获取全省生物多样性状况和变化趋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建设方案和本区域保护需求,整合观测资源,建设、运行观测站点,提升观测能力,强化成果应用。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年报制度,制定生物多样性观测年报编制技术规范,指导观测站点编制观测年报。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