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五条有效起草单位应当制定起草方案,成立起草小组,确定人员、明确责任,保证起草进度和质量。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