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基本要求,完善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根据信用评价情况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