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等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定期监测海洋环境质量,采取水污染防治、苗种增殖放流等保护修复措施,改善湿地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状况。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