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湿地保护办法/第三章 湿地保护、修复与利用第二十七条有效市、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对罗源北山等红树林湿地开展红树林湿地资源专项调查,建立资源数据档案,加强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侵占红树林湿地行为。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