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湿地保护办法/第二章 湿地资源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湿地资源监测网络,对湿地分布、面积、水量、水质、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等开展动态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归集至湿地智慧管理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湿地监测设施。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