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木材经营与运输第二十六条有效在林区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