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机制,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和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情况。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