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注重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突出技术创新,开发建设节能环保型建筑。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