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等有关部门和妇女联合会,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