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促进乡村和城市家庭教育互联互助,丰富乡村家庭教育形式,构建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城乡家庭教育均衡发展。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