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二条有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经营者在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