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的教育、培训。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