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