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编制或者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危险房屋的治理改造。

经鉴定为成片危险房屋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将其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危险房屋改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危险房屋实施征收或者对危险房屋予以购买、置换。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