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实行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工作制度。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申请备案的停车场,应当进行实地勘验。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