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航道通告:(一)航道实际尺度达不到航道维护尺度的;(二)航道养护作业影响船舶正常航行或者需要限制船舶航行的;(三)通航建筑物不能正常运行的;(四)其他不符合保证船舶通航安全要求的情形。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