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一)受援人不履行规定义务导致法律援助事项无法办理;(二)受援人失去联系或者死亡,无法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