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实施人才专项计划,统筹推进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