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项目库、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起草第二十条有效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可以根据法规项目工作需要,由主任会议决定建立立法项目组,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等。立法项目组由主任会议确定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可以吸收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工作机构和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及有关部门、专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参与。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