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应当自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