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义务栽植的树木验收后,由林木权属单位或者县级以上绿化委员会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管护。

权属争议解决期间的树木管护,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临时指定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义务植树应当坚持管护与栽植并重。负责义务植树树木管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护技术指引做好树木的后期养护管护。市、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