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枯竭或者地面塌陷,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