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规定第十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形地貌、河流水系、人文积淀、产业特色等因素,引导和支持跨区域连片组团发展。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