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