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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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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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