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 贮存和运输第二十五条有效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在从事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前,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定运输时间、路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核定的建筑垃圾运输时间、路线和车辆号牌等信息,及时告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