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 贮存和运输第二十四条有效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一)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并符合运输建筑垃圾需要的车辆车型、船舶船型和外观标识等规定,不得违法改装;(二)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并安装符合要求的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等车(船)载技术检测监控设备;(三)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鼓励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船舶)。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